(2015年5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best365网页版登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扎实的学风;有较强的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为社会服务的奉献精神。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积极向上的开拓精神、广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文化、科技、商务翻译实践问题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体格。 4. 具有中型翻译项目的设计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评价能力;具有良好的思辨能力,能基于翻译实践撰写学位论文。 二、培养方式 翻译硕士的培养采用课堂教学、项目翻译、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师生研讨,鼓励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模式,注重翻译思维的培养。 重视实践环节,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析,翻译实践贯穿教学全过程。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名单应由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并在研究生部备案。 三、学习年限 硕士生实行2年或3年学制。硕士生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可在预计毕业时间按期毕业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通过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年制硕士生如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各门课程成绩优秀,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有较突出的翻译实践业绩,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可按程序申请提前一年进行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每门课程学时不少于36学时。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70分以上(含70分)及格并计相应学分。课程分类如下: 1.公共必修课(7 学分) ●政治理论课(3学分) ●第二外国语(语言类)/公共外国语(非语言类)(4学分) 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外国语/公共外国语成绩高于85分(含85分)者,可申请免修,考试合格记入学分。 2.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部组织开课,包括学术规范、职业素养、通识教育等课程,全校各专业硕士生均可选修,考试合格计相应学分。具体见研究生部公布的当年度公共选修课目录。 3.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 专业必修课指该专业下的所有研究方向必修的课程。 翻译概论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日本国情研究 中日跨文化交际 中外翻译简史 4.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指某一研究方向必修而其他研究方向可选修的课程。 笔译方向: 日语基础笔译 文学翻译(日语) 非文学翻译(日语) 日语专题笔译I 日语专题笔译II 日语专题笔译Ⅲ 日语字幕翻译 日本典籍汉译 中国典籍日译 日语文体概论 日语笔译实践I 日语笔译实践II 日语笔译实践Ⅲ 日语笔译实践Ⅳ 口译方向: 日语基础口译 日语交替传译 日语同声传译 日语模拟会议传译 日语专题口译I 日语专题口译II 日语专题口译Ⅲ 日语速记技巧与实践 日语外事口译 日语演讲与辩论 日语口译实践I 日语口译实践II 日语口译实践Ⅲ 日语口译实践Ⅳ 5.必修环节(不少于1学分) ●学术活动(1学分)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并写出不少于500 字的小结。填写“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经导师签字后学院留存,申请答辩前学院交研究生部记载成绩。 ●专业实习、实践活动(2学分) 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完成累计6个月的专业实习,并获取2个学分,具体如下: 笔译方向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笔译实践,要求学生完成累计60,000汉字篇幅的日汉翻译作品或40,000日文单词的汉日翻译作品。 口译方向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口译实践,要求学生完成累计实践量为300小时。 翻译实践项目评价达到80分以上者,可参加学位论文的撰写。未达到80分以上者,可于下一年再参加一次考核,但费用自理。第二次考核如仍未通过,则取消参加答辩的资格,只发给肄业证书。 学生在学期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三助”工作,工作结束时由所在单位(或导师)写出评语,交各院系存档。 五、中期考核 硕士生中期考核在第4学期完成。学院对硕士生从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学生自评与学院集中考核相结合。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进入开题报告环节;中期考核未通过者,降入下一级学习。 六、学位论文 硕士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提交论文终稿,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具体要求参见《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七、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 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西安外国语大学”者,学校按《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暂行办法》,给予科研创新奖励。